《打造“贵人服务”品牌建设国内一流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黔委厅字〔2021〕9号)和《黔南州打造“贵人服务”品牌建设省内一流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征求意见稿)》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大力优化政务、法治、商务和社会环境,着力打造“服务和效率高于周边、成本和负担低于周边”的营商环境,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工作目标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人民至上”理念,真正把市场主体作为“贵人”对待,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以“安不安全、方不方便、赚不赚钱、清不清廉”为检验标准,对标国内发达地区,以深化“放管服”改革和“双服务”行动为重点,以“三减一降”(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降成本)为手段,重点突破“五个办”(全省通办、跨省通办、一网办、一窗办、一次办),全力打造“贵人服务”省内一流营商环境品牌。
二、重点任务
(一)以效率为贵、坚持挑战极限,让企业最省心,着力营造更好的政务环境。
1.大力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加快落实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用好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攻坚工程,实现省内所有事项“全省通办”。积极开展省际协作推进“跨省通办”,与川、渝、滇、藏实现全面无障碍“跨省通办”,推动与东部协作地区、劳务输入地实现涉及民生领域高频热点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实施流程优化再造攻坚工程,各部门在优化内部程序基础上,围绕重点产业、支柱产业推出产业类服务套餐5类以上,以集成协作“减环节”。广泛推进数据共享和电子证照应用,通过材料互认共享“减材料”。用好贵州政务服务网移动审批系统,通过网上并联办理“减时间”,持续提升全程网办占比。除涉密和特别复杂事项外,“一窗通办”全覆盖,企业开办、不动产登记、水电气视讯等涉企事项“一窗进”“一窗出”。规范编制“一次办”办理指南,实现政务服务事项“一件事一次办”。(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人防办、县市场监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医保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烟草专卖局、县综合执法局、县投促局、县残联、县税务局、县民政局、县教育局、县林业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交警大队、县消防大队、县发展改革局、县应急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退役军人局、州生态环境局罗甸分局、县民宗局、县财政局、县气象局、县生态移民局、县融媒体中心、县档案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公积金管理中心、人行华人策略,华人策略论坛:支行、县供电局、县邮政局、县自来水公司、县扶贫办、县公安局,各乡<镇、街道>)
2.优化企业开办服务和简易注销。优化升级企业开办“一网通办”系统和企业注销网上服务专区,力争打造企业开办和企业注销最佳服务链。登录一个网站即可一次性办理营业执照、刻制印章、申领发票和税控设备、员工参保登记、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1天内办结;银行开户1天。进一步简化企业注销登记程序和材料,加强跨部门业务协同,提供“套餐式”企业注销服务。(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税务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公积金管理中心、县医保局、县政务服务中心、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人行华人策略,华人策略论坛:支行)
3.提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效率。优化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全流程审批时间:政府投资类工程项目不超过61个工作日;带方案出让的社会投资项目不超过35个工作日;小型社会投资项目不超过42个工作日,一般社会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不超过49个工作日;既有建筑改造项目中基础类不超过15个工作日、完善类不超过18个工作日、提升类不超过23个工作日。探索研究审批服务机构合并,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能力和水平。(牵头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县人防办、县发展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公安局、县交警大队、县林业局、县水务局、县气象局、县政务服务中心、县民宗局、县应急局、州环境保护局罗甸分局、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县供电局、县自来水公司、县广电网络公司、县三网办)
4.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度。在政务服务中心专设企业登记窗口,实现“一窗受理、内部流转、即时办结、同窗出证”。配合省州做好不动产登记平台的升级改造,逐步推进与公安、市场监管、法院、税务等部门信息共享,最大限度减少纸质资料收取。推动不动产登记云平台与税务核税缴税系统业务协同,实现企业间转移登记当场缴税、当场发证,企业最多跑一次。(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公安局、县税务局、县政务服务中心、县市场监管局、县民政局、县法院、人行华人策略,华人策略论坛:支行)
(二)以法治为贵、维护公平公正,让企业最安心,着力营造更好的法治环境。
5.完善市场监管机制。持续扩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范围,除特殊重点领域外,各部门涉企双随机检查事项覆盖率不低于95%,涉企双随机抽查结果公示率达100%。探索开展差异化监管,实施信用风险分类监管,提高突出问题和风险领域抽查比例。加强督查督导,开展部门联合抽查,加强双随机抽查结果部门间共享交换和互认互用,实现综合监管,将各有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情况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教育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罗甸分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审计局、县林业局、县应急局、县税务局、县烟草专卖局、人行华人策略,华人策略论坛:支行、县消防大队、县委组织部)
6.提高合同执行率。继续做好最高人民法院文书送达一体化集约化改革试点工作,进一步推动法院与市场监管部门数据共享,不断提升法院文书送达率。加快“分调裁审”审判机制建设,不断提高“分调裁审”案件占收案总数比例。试行对金融类等涉民营企业相关案件设立专门法庭进行集中、一体化审理。建设完善终本案件管理平台,有效衔接财产核查与恢复执行立案工作,实现终本案件恢复执行全程留痕、实时监管。(牵头单位:县法院,责任单位:县检察院、县发展改革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司法局、县自然资源局、县银保监管组、人行华人策略,华人策略论坛:支行)
7.提高办理企业破产便利度。健全企业破产府院联动协调机制,解决企业破产程序中出资人调整、职工权益保护、税收优惠政策落实、信用修复、企业注销等问题。完善破产审判配套机制,探索有效识别破产清算与重整机制,审查甄别采取退出或者重整方式清理企业债务。努力推动破产清算和破产重整办理时间在2023年显著低于全省法院平均水平。分级动态管理破产管理人,保障其依法履行职责并加强业绩考核。(牵头单位:县法院,责任单位: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发展改革局、县司法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税务局)
8.建立常态化涉企法律服务。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全力为民营企业和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驾护航。探索开展民营企业公司律师试点,进一步完善公司律师参与民营企业经营、决策、论证等工作机制。(牵头单位:县司法局,责任单位:县法院、县公安局、县检察院)
9.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配合省州建设涵盖专利、商标的知识产权服务平台,推进知识产权申请便利化。建立完善知识产权全链条和快保护体系,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积极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实施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程、专利惠农工程、商标富农工程,培育发展具有核心专利技术和自主商标品牌的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支柱产业,强化地理标志培育与保护,支持地理标志产品助推区域品牌发展。到2023年,全县每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达1.5件,有效注册商标达700件,地理标志达5个,省级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力争达到2家以上,开展县域经济知识产权战略工程项目申报并实施。(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国资金融服务中心、县银保监管组)
10.保护投资者权益。完善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机制,探索并实践投资者与证券、基金、期货经营机构之间矛盾纠纷的多元化解机制,进一步营造“知调解、信调解、用调解”的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环境。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依法保护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知情权、监督权、决策权、收益权等合法权利。(牵头单位:县法院,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检察院)
11.严格兑现政策承诺。把各级政府部门兑现政策、履行承诺、执行联合信用奖惩情况纳入政务诚信监督考核内容,强化政务诚信建设,依法依规处理“新官不理旧账”问题。(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局,责任单位:县直各部门及各乡<镇、街道>)
(三)以企业为贵、尊重市场主体,让企业最舒心,着力营造更好的商务环境。
12.强化要素保障服务水平。围绕我县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及工业园区发展,强化用地、用电、用水、用气、通讯等资源要素向园区倾斜,引导企业向园区集聚,切实降低企业要素成本。(牵头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县园区办、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供电局等县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13.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进一步优化公用事业接入服务办理方式,实现接入办理全过程“一门式”集成服务和帮办服务。低压居民客户、低压非居民客户、高压单电源客户、高压双电源客户的合计办理时间分别压减至1个(对县、﹝乡、镇﹞政府所在地低压小微企业客户用电办理在0.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县﹝乡、镇﹞政府所在地以外的小微企业客户用电办理时限严格控制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3个、22个、32个工作日以内。(牵头单位:县供电局,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大数据发展中心>、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14.提高用水用气保障服务水平。加快推进用水用气报装信息化建设,提升用户体验满意度。出台用水用气报装标准,统一流程、要件、时限等要素,缩短通水通气受理答复和验收供应时间。建立完善报装投诉监管、纠纷解决及回访机制。到2023年,外线连接工程不超过30米,水表口径在DN100以下,涉及行政审批时间不超过2.5个工作日的,在8个工作日内接表通水。(牵头单位:县水务局、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自来水公司、县公安局、县税务局)
15.持续改善获得信贷服务水平。推动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同比增速持续增长,有贷款余额的户数逐年增加。简化贷款办理流程,贷款办理时间进一步压缩。推动区域性股权市场规范健康发展,引导企业做好登记、托管、挂牌等股权业务,助推中小微企业股权直接融资规模扩大。运用黔南州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持续优化升级金融服务,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牵头单位:人行华人策略,华人策略论坛:支行,责任单位:县国资金融服务中心、县财政局、县发展改革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税务局、县银保监管组、各商业银行)
16.优化劳动力市场监管服务水平。用好就业监测平台,依据大数据监测促进实现更加充分的就业。健全劳动力市场调解与仲裁衔接机制,通过调解组织协助申请和送达、一次性告知、仲裁机构就近就地开庭等措施简化流程和缩短处理期限。把灵活就业、共享用工岗位信息纳入公共就业服务范围,对设立劳务市场、零工市场或在各类招聘会开设灵活就业专区给予支持、提供便利。(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总工会,各乡<镇、街道>)
17.不断优化纳税服务水平。在五税合一的基础上,贵州于2021年6月1日全面实行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含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契税、环境保护税、烟叶税10个税种);拓展电子税务局功能,实现主要涉税(费)事项100%网上办;推行“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已经投入使用线上电子税务局、微信税企互动平台、线下智慧办税厅,提高纳税便利度;持续推进全程网上办、“最多跑一次”“容缺办”等便利化举措,减少税费缴纳时间,在2023年平均时间缩短至80小时以内。(牵头单位:县税务局,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医保局、人行华人策略,华人策略论坛:支行、县财政局、县公积金管理中心)
18.深化招标投标改革服务水平。建立健全招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流程,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建立“公开透明、公平公正、规范高效”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局,责任单位: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委宣传部、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州生态环境局罗甸分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水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投促局、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交通运输局)
19.深化政府采购改革服务水平。用好全省统一的全流程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实现招标文件在线获取、在线收退投标保证金、网上开评标、在线澄清说明。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督促采购人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后30日内与供应商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2个工作日内发布政府采购公告,满足交付条件的收到供应商发票后30日内支付资金。加快推进电子卖场建设,不定期征集电子卖场供应商,执行全省统一的技术标准和数据规范,推动企业在省内电子卖场互联互通,增加企业参与机会。(牵头单位: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县相关部门)
20.提高跨境贸易便利化服务水平。对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的企业,做到“及到立办、立办及走”;宣传中央、省、州、县等优惠政策,并协助外贸企业申报相关优惠政策。(牵头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四)以契约为贵、打造诚信政府,让企业最放心,着力营造更好的社会环境。
21.提升包容普惠创新环境。优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利用贵州人才博览会等平台,工程化、项目化引进一批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和急需紧缺专业技术技能人才,加快建成县级“人才之家”服务平台,升级完善县级人才服务绿卡制度,推行贵州“优才卡”。完善公共服务保障体系,切实解决好企业居住、交通、医疗、教育、社会保障等实际问题,提高企业满意度。(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局,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2.构建常态化服务机制。持续开展“双服务”行动,采取不同形式加大服务企业、服务项目的力度,建立完善持续狠抓“双服务”工作的常态化工作机制。推行“企业特派员”制度,实行“一对一”包保帮扶,帮助企业解决企业建设生产经营中的困难和问题。(牵头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县园区办、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教育局、县林业局、县发展改革局、县卫生健康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等县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23.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建立党政领导主动与企业家座谈会制度,定期研究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主动邀请企业家参与政府重大涉企政策、规划、法规、规章的研究制定。完善社会监督机制,聘请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商协会代表等担任营商环境义务监督员,对营商环境“揭短”“挑刺”。(牵头单位:县投促局,责任单位:县人大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工商联、县融媒体中心等县直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24.营造重商尊商浓厚氛围。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定期开展杰出企业家、行业领军企业家、优秀企业家评选工作,安排专项资金进行表彰奖励。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推荐优秀企业家担任政府经济顾问、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牵头单位:县工商联,责任单位:县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成立了以县委书记、县长为双组长,常务副县长为常务副组长,各副县长为副组长,各指标牵头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和以县政府各分管副县长为指标监管负责人,牵头部门主要领导为指标长,牵头部门分管领导为副指标长,责任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指标长”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统筹推进营商环境建设各项工作,县投促局负责日常联络和工作调度。县直牵头单位建立“牵头部门+责任部门”工作推进机制,确保任务如期完成。
(二)强化宣传推介。开展形式多样的营商环境改革政策宣传解读活动,扩大市场主体知晓率。鼓励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因地制宜探索优化、总结营商环境新经验、新做法,不断推广典型案例和成功实践,形成华人策略,华人策略论坛: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机制和创新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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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打造“贵人服务”品牌建设省内一流营商环境2021年任务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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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打造“贵人服务”品牌建设省内一流营商环境2021年任务清单
目标任务 | 2021年工作任务清单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
? 一、营造更好的政务环境 | (一) 实施三大攻坚工程 | 1.落实政务服务数据融通攻坚工程。配合省大数据局推进国家垂直系统和18个省直系统与贵州政务服务网整合,建成统一集成化综合审批服务平台和移动审批系统。实现20个高频电子证照数据共享,广泛推进数据共享和电子证照应用。 |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 县政务服务中心 |
2.实施事项标准化攻坚工程。按省政务服务统一编制事项审查要点和办事指南要求,统一编制事项审查要点和办事指南。 | 县政务服务中心 | 县各相关窗口单位 | ||
3.实施流程优化再造工程。围绕重点产业和支柱产业梳理5类以上服务套餐,为市场主体提供全链条服务。 | 县政务服务中心 | 县各相关窗口单位 | ||
(二) 深化“两个通办” 改革 | 4.公布并落实“全省通办”事项清单(第二批),实现县域内全省政务服务事项省内通办。 | 县政务服务中心 | 县各相关窗口单位 | |
5.与川、渝、滇、藏实现全面无障碍“跨省通办”,推动与东部协作地区、劳务输入地实现涉及民生领域高频热点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 | 县政务服务中心 | 县各相关窗口单位 | ||
(三)全面推行“三办” | 6.提升“一网办”深度,配合省推进贵州省政务服务网“全程网办”建设,实现市场监管、税务、医保、人社、教育、农林等领域事项在贵州省政务服务网“全程网办”。 | 县政务服务中心 | 县各相关窗口单位 | |
7.建设统一的线下服务窗口,除涉密和特别复杂事项外,“一窗办”分类受理事项比例达90%。 | 县政务服务中心 | 县各相关窗口单位 | ||
8.规范编制“一次办”办事指南,实现企业高频事项(年度企业办事频次前20%的事项)“一件事一次办”。 | 县政务服务中心 | 县各相关窗口单位 | ||
(四)开展对标改革专项行动 | 9.对标省内先进地区,开展“走流程、找差距”体验活动,查找办事环节中的问题和短板,推出一系列改革措施,以重点问题的攻坚突破带动全局的优化提升。 | 县委改革办 | 县各相关窗口单位 | |
(五)优化企业开办服务和简易注销 | 10.开办企业时限压缩至1个工作日以内。申请人填报开办企业信息后,设立登记1个小时内完成;设立登记、刻制印章、申领发票(最高开票限额10万元以上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除外)、员工参保登记、医保登记、公积金登记1个工作日内完成。 | 县市场监管局 | 指标涉及7个责任单位 | |
11.降低开办企业费用。为新办企业免费刻制一套印章(至少包含企业公章、合同专用章和发票专用章),确保印章质量。 | 县市场监管局 | 县公安局 | ||
12.提升企业注销便利度。配合完成企业注销网上服务专区功能优化工程,进一步简化企业注销登记程序和材料,加强跨部门业务协同,推动企业注销“一网”服务。 | 县市场监管局 | 县大数据发展中心 | ||
一、营造更好的政务环境 | (六)提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效率 | 13.压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限。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全流程审批时间:政府投资类工程项目不超过61个工作日;带方案出让的社会投资项目不超过35个工作日;小型社会投资项目不超过42个工作日,一般社会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不超过49个工作日;既有建筑改造项目中基础类不超过15个工作日、完善类不超过18个工作日、提升类不超过23个工作日。 |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 县自然资源局、县发改局 |
14.进一步优化审批系统。根据州工改系统与政务服务平台完全数据融合与共享要求,配合完成系统平台融合共享。 |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 县大数据发展中心 | ||
(七)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度 | 15.配合完成省不动产登记云平台(二期)升级改造,推进不动产登记与公安、住建、税务、市场监管、民政部门信息共享,逐步实现部门信息取代纸质申请资料。 | 县自然资源局 | 县政务服务中心 | |
16.推进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整合、城镇权籍补充调查、档案全数化工作。 | 县自然资源局 | 县相关涉及单位 | ||
二、营造更好的法治环境 | (八)规范执法行为 | 17.继续扩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范围,除特殊重点领域外,各部门涉企双随机检查事项覆盖率100%。 | 县市场监管局 | 县相关涉及单位 |
18.完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贵州)和部门协同监管平台信息录入,加强涉企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和部门协同监管。探索开展信用风险分类监管,实施差异化监管,提高突出问题和风险领域抽查比例。 | 县市场监管局 | 县相关涉及单位 | ||
19.推进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 | 县市场监管局 | 县相关涉及单位 | ||
20.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 | 县司法局 | 县相关涉及单位 | ||
(九)加强诚信建设 | 21.将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失信违约行为纳入政务失信记录,并归集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贵州)。 | 县发展改革局 | 县相关涉及单位 | |
22.健全“政府承诺+社会监督+失信问责”机制,依法依规处理“新官不理旧账”问题,严格兑现政府承诺。 |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县相关涉及单位 | ||
23.建立健全民营企业历史遗留问题解决常态化机制,依法依规、分类分步妥善处理企业历史遗留的无产权土地、厂房等问题。 |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县相关涉及单位 | ||
(十)保护投资者权益 | 24.建立企业家紧急事态应对机制,实行重大涉企案件风险报告制度。 | 县投促局 | 县相关涉及单位 | |
25.完善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机制,探索并实践投资者与证券、基金、期货经营机构之间矛盾纠纷的多元化解机制,进一步营造“知调解、信调解、用调解”的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环境。 | 县法院 | 县相关涉及单位 | ||
26.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依法保护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知情权、监督权、决策权、收益权等合法权利。 | 县法院 | 县相关涉及单位 | ||
二、营造更好的法治环境 | (十一)提高诉讼便利度 | 27.继续做好最高人民法院文书送达一体化集约化改革试点工作,进一步推动法院与市场监管部门数据共享,不断提升法院文书送达率。 | 县法院 | 县相关涉及单位 |
28.打造智慧法院智能辅助办案平台,提升立案、送达、审理效率。 | 县法院 | 县相关涉及单位 | ||
(十二)提高办理企业破产便利度 | 29.加强破产案件质效管理研究,努力缩减破产清算和破产重整时间,确保低于全国法院平均水平。 | 县法院 | 县相关涉及单位 | |
30.深化府院联动,解决企业破产程序中出资人调整、职工权益保护、税收优惠政策落实、信用修复、企业注销等问题。 | 县法院 | 县相关涉及单位 | ||
(十三)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 | 31.发展运用“互联网+”有关技术手段创新知识产权保护方式。将专利优先审查推荐和专利费用减缴备案的审批时限压缩至5个工作日。 | 县市场监管局 | 县相关涉及单位 | |
32.开展专利、商标、版权综合管理和行政执法行动,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打击侵权行为。 | 县市场监管局 | 县相关涉及单位 | ||
(十四)加强法律服务 | 33.建立常态化涉企法律服务,促进企业依法合规经营。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全力为民营企业和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驾护航。探索开展民营企业公司律师试点,进一步完善公司律师参与民营企业经营、决策、论证等工作机制。 | 县司法局 | 县相关涉及单位 | |
三、营造更好的商务环境 | (十五)强化要素保障 | 34.围绕我县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及工业园区发展,强化用地、用电、用水、用气、通讯等资源要素向园区倾斜,引导企业向园区集聚,切实降低企业要素成本。 |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 县相关涉及单位 |
35.开展中介机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建立健全中介服务信用评价、惩戒和淘汰机制。 | 县发展改革局 | 县相关涉及单位 | ||
36.加强水路、公路之间无缝多式联运建设,降低物流成本。 | 县发展改革局 | 县相关涉及单位 | ||
(十六)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 | 37.将低压居民客户、低压非居民客户、高压单电源客户、高压双电源客户的合计办理时间分别压减至1个(对县、﹝乡、镇﹞政府所在地低压小微企业客户用电办理在0.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县﹝乡、镇﹞政府所在地以外的小微企业客户用电办理时限严格控制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3个、22个、32个工作日以内。 | 县供电局 | 县相关涉及单位 | |
(十七)提高用水用气保障 | 38.用水用气报装接入优化为受理答复、验收供应2个环节,对于外线连接工程不超过30米的,办理时限不超过15个工作日。涉及施工的相关手续实行并联办理,审批时限压缩为3个工作日。 |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 县相关涉及单位 | |
(十八)?持续改善获得信贷水平 | 39.简化贷款办理流程,合理压缩获得信贷时间,降低信贷综合成本,提高信贷服务便利度和企业申贷获得率。 | 人民银行罗甸支行 | 县各商业银行 | |
40.年内配合上线试运行贵州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推动数据采集共享。 | 县金融监管中心 | 县各商业银行 | ||
三、营造更好的商务环境 | (十九)?优化劳动力市场监管服务 | 41.配合完善劳务就业大数据平台、贵州省劳动力培训就业信息系统功能,推进就业失业登记、就业查询全省通办。 |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县相关涉及单位 |
42.规范企业员工聘用,执行劳动合同备案、集体协商等制度,强化争议源头预防,畅通争议处理渠道,提升调解仲裁服务效能。 |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县相关涉及单位 | ||
(二十)?不断优化纳税服务水平 | 43.减少纳税时间和次数,企业年度纳税平均时间不超过80小时,纳税次数不超过6次。落实好减税降费政策,确保市场主体应享尽享。 | 县税务局 | 县相关涉及单位 | |
(二十一)深化招标投标改革 | 44.配合完善电子投标、网络开标等“不见面”招投标系统,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进一步降低直至逐步取消收费,逐步减少材料提交和取消纸质电子双轨制,切实减轻市场主体负担。 | 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县相关涉及单位 | |
45.配合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实现全流程在线实时监管,坚持招投标过程公开透明,保证各类交易行为动态留痕、可追溯,提高监管智能化水平。 | 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县相关涉及单位 | ||
46.实行履约评价制度。将经司法判决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作为履约评价的重要依据,纳入市场主体信用管理,实现信息共享。 | 县发展改革局 | 县相关涉及单位 | ||
47.畅通投诉渠道,依法受理投诉,查处违法行为。收到投诉书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并作出书面处理决定。 | 县发展改革局 | 县相关涉及单位 | ||
(二十二)深化政府采购改革 | 48.用好全省全流程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实现招标文件在线获取、在线收退投标保证金、网上开评标、在线澄清说明。 | 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县相关涉及单位 | |
49.强化对采购单位的督促和通报,压实采购人的主体责任。 | 县财政局 | 县相关涉及单位 | ||
(二十三)提高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 | 50.大力推广“提前申报”,引导企业提前办理单证审核和货物运输作业,货物运抵口岸或海关监管区时即可办理查验放行手续。 |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 县相关涉及单位 | |
51.办理出口退税业务平均时间压减至6个工作日以内。根据企业信用等级实施差别化通关监管措施,落实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 县相关涉及单位 | ||
(二十四)健全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 | 52.深入开展领导干部入企走访行动,千方百计帮助解决问题,推动企业更好发展。 | 县工业和 信息化局 | 县相关涉及单位 | |
53.探索建立网格化服务市场主体模式,设立网格服务专员,在企业开办、要素获取、融资信贷、纠纷解决等方面主动服务、靠前服务。 |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县相关涉及单位 | ||
四、营造更好的社会环境 | (二十五)营造礼尊企业家的浓厚氛围 | 54.定期开展杰出企业家、行业领军企业家、优秀企业家评选工作,安排专项资金进行表彰奖励,表彰结果在媒体上公布。推荐优秀企业家担任政府经济顾问、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 县工商联 | 县相关涉及单位 |
(二十六)健全涉企政策企业家参与机制 | 55.坚持“开门听政”,主动邀请企业家参与政府重大涉企政策、规划、法规、规章的研究制定,建立完善政府重大经济决策向企业家问计求策的规范性程序。 | 县司法局 | 县相关涉及单位 | |
(二十七)发挥监督作用 | 56.持续聘请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商协会代表、新闻媒体记者和社会各界人士担任营商环境义务监督员,大力支持营商环境义务监督员对营商环境“揭短”“挑刺”。 | 县投促局 | 县相关涉及单位 | |
(二十八)提升创新创业活跃度 | 57.培育创新创业孵化载体,建设一批科技企业孵化器、开放式创新创业空间。 | 县发展改革局 | 县相关涉及单位 | |
58.整合科技资源,支持由行业龙头、骨干企业提出重大前沿技术需求和行业共性关键技术需求并组织联合攻关。 | 县发展改革局 | 县相关涉及单位 | ||
59.支持产、学、研组成市场化联合体,打通从基础研发到应用技术、再到产业化的全过程通道。 | 县发展改革局 | 县相关涉及单位 | ||
(二十九)持续巩固营商环境建设成果 | 60.加强对《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华人策略,华人策略论坛:印发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若干措施的通知》(黔府办发〔2020〕30号)中已完成事项的督查。 | 县委督察考评局 | 县相关涉及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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